各分会:
根据省妇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十二届“十佳兵妈妈”推选活动的通知》(鲁妇通字〔2021〕12 号)的要求,各分会最多推荐 1 名“十佳兵妈妈”候选人,于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工会妇委会。工会妇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1人。
一、推选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子女或子弟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关心孝敬老人,悉心抚育子女,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切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得社会认同与赞誉;
4、立足本职,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热心公益,社会反响好;
5、鼓励子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子女在部队表现优秀。
二、推选范围
1、在山东居住的现役军人母亲;
2、热心公益事业,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实事的优秀女性。
三、及时报送材料
1、推荐表。山东省第十二届“十佳兵妈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推荐表内主要事迹字数在500字以内,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事迹材料。候选人30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近期生活照2—3张,报送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邮箱:gonghui@qlu.edu.cn。
工会妇委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