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作者:宋博文设置

各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213号)和《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鲁会办〔20217号)要求,现将关于申报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2个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请结合各自实际,坚持自愿参与、自愿申报原则进行推荐参评。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务必严格对照通知中明确的申报范围对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上报初审材料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本次评选分配给山东省的指定名额是奖章44个、工人先锋号36个。全省采取差额申报方式进行上报,要求省教育工会差额申报2个奖章和1个工人先锋号。全省申报数量与获奖数量比列大致为:奖章31,工人先锋号21

三、申报奖章、工人先锋号的单位(个人)必须具有省省五一劳动奖章(含2020年之前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工人先锋号荣誉基础。

四、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申报推荐。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将审议通过、择优推荐奖章1人或工人先锋号1个集体。

五、2021年前已获得全国奖章、工人先锋号的单位(个人),不再重复申报、授予称号。

六、有意申报的单位必须严格审查申报对象实际情况,确保申报对象没有政治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错误和问题,严禁“带病”推荐。

七、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的准备时间比较紧张。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务必在222下午16点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校(院)工会,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关于申报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申报2021年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doc

附件3: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作先锋号所具备的荣誉基础的补充通知.docx

     

 

工会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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