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工会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2作者:设置

为加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工作管理,更好地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适应学校(科学院)科教融合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科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科学院)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工会组织实行学校(科学院)工会、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三级建制管理。

(一)学校(科学院)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组织宣传委员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会员集体福利委员会、文化体育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办公室。

(二)工会分会组织按与基层党组织相对应的原则设立,凡建立基层党委(党总支)、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教学科研单位、教辅单位、机关部门和校区管委会(分院),都要建立工会分会。不足25人的,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建立分会;也可以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所辖部门划分组建分会。

(三)工会小组由各分会以系部、处室、中心、班组、团队等为单位建立。

各级工会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宣传委员会职责

1.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会分会组织,了解各分会的改选和干部配备、调动情况,随着学校(科学院)行政部门的调整,及时对分会设置进行调整或组建。

2.做好工会系统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表彰、登记建档、宣传报道等工作。

3.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及时接纳新会员入会,做好工会组织、干部、会员的各种数字统计。

4.协助做好工代会的组织工作。

5.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形势教育等活动,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民主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引导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师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6.围绕学校(科学院)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和献计献策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报告及经验交流会。

7.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办好工会网站,负责工会对外(包括校刊)报道的审稿工作,抓好分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合理使用会费,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二)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

1.协调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二级教代会工作。

2.协助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做好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

3.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务公开。

4.关心教职工的业务成长,积极反映教职工在业务成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了解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会员集体福利委员会

1.根据国家和学校(科学院)有关规定,研究会员集体福利方面的问题,参与会员集体福利和校(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的讨论,事先征询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工代会作出的与会员集体福利工作相关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制定学校(科学院)工会会员年度集体福利费使用计划,对每年会员集体福利费的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做好会员集体福利用品招标、采购、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四)文化体育委员会职责

1.负责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开展,制订年度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开展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3.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培养建立骨干队伍,推动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4.支持、指导工会分会的文化体育活动,尽力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创造条件培育、建立各类文化体育社团,使之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6.组织举办各种文体知识讲座,培养教职工的各种兴趣,提高其文化素养。

7.积极开展防病保健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8.协同体育与文化产业学院,组织好田径运动会和其他文体赛事。

(五)女教职工委员会职责

1.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科学院)的改革发展和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教育、经济、劳动、家庭等方面与男教职工的平等权利。

2.鼓励女教职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支持她们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勇于开拓,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3.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侵犯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

4.组织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在女教职工中开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鼓励女教职工为学校(科学院)发展建功立业。

5.协助学校(科学院)行政贯彻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配合校医院为女教职工查体,举办妇女卫生知识讲座等。

6.帮助、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等问题。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督促、协同工会和各分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查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3.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工会经费是否按要求收齐、收足并及时上交;工会经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是否符合增收节支精神;有无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参加工会组织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大检查。

5.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会员群众对经费使用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工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工会委员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与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

3.承担教代会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协调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4.负责工会文件、报告、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校对、印刷、收发、传阅、登记、保管工作;承担工会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管理会员会籍,办理会员入会及会员转、退会手续。

6.负责工会档案、印章、保密、资产、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安排走访慰问;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教职工子女的入学(转学)工作。

8.办好工会“网页”、宣传橱窗。

9.负责受理教职工来信、来访。

10.承办学校(科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分会工作职责

(一)协助单位党委(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二级教代会等形式,参加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负责二级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岗位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会的意见建议。

(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并协助单位领导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落实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生活补助等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

(五)收好、管好、用好分会经费,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四、工会小组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工作,发扬主人翁精神;

(三)开展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

(四)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关心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身建设,收缴会员会费,做好新入职会员的发展、接收和教育工作。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科学院)颁布实施。原《齐鲁工业大学工会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齐鲁工大工字〔2015〕5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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