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开展“一日捐”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通过开展“一日捐”活动,动员教职工开展爱心捐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和特困群体奉献爱心,树立高尚师德形象,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的氛围,增强人文关怀,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社会和谐。
二、捐款原则
1.捐赠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
2.捐赠主体: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3.捐赠标准:不低于个人1天的收入。
三、捐款的使用
1.上交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
2.对遭遇重大疾病或者意外伤害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职工给予临时性补助。
3.上级组织的面向农村、落后地区的教育捐赠活动。
五、活动安排
1.4月15前,各分会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2.4月30日前,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捐款、统计。
3.5月5日前,分会将捐款统一上缴至学校捐款专用账户,同时将统计表报校工会,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isb@qlu.edu.cn
4.5月15日前公布各单位捐款情况,完成上交善款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组织捐款、登记、统计。
2.各级党、政、工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捐赠。
中国教育工会齐鲁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