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8作者:设置

各代表团:

山东轻工业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3月下旬召开,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须在大会召开前进行。为切实保证开好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第三次会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

征集提案是学校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提出提案是教代会代表的职权和义务。各位代表要继续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一、提案的范围

提案内容应围绕本次教代会主题和2010年学校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今后发展,就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深化改革,改进教风和学风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益,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的建议和方案。

二、为体现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对提案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提案的提出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问题真实可信,提案的落实能够对学校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应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立场和角度观察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所提建议和措施在学校职权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提案撰写要符合规范要求,提案人撰写提案时,请写明案名(即题目),提案内容要写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及具体建议和措施。力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另外,还必须有二名以上正式代表作为提案附议人,提案人与附议人均需签名。

3.提案的提交要符合规定程序。提案表填写完毕交各代表团团长审核提案内容,由代表团团长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字后交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4.提案一事一议一案,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5.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以及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问题、党团事务和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不能作为教代会提案提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教代会提案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提交,截至时间为320 日上午1130。逾期提交的提案不列入此次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2.提案征集表从校工会网页下载,请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在规定截止的时间前提交(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文本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工会(工会邮箱ghisb@sdili.edu.cn)。

3.对于征集到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依据《山东轻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做出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经审查立案的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提供给职能部门参考。

4.为进一步提高提案水平,本次教代会继续评选表彰“优秀提案”。

 

 

 

                  山东轻工业学院第六届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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