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先进
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会:
在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以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和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重要作用,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工会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全面总结近两年来的工会工作,大力表彰先进,激励工会干部进一步做好工作,激发工会会员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工会系统评选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先进工会集体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配合党政有作为。党政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关系协调。
2、分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委员尽职尽责,团结协作,能圆满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能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独立自主地开展创造性工作。
3、工作思路清晰,方式方法科学,能够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各种教职工喜爱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中间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4、能够充分发挥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投身本单位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坚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中心内容的教师队伍建设活动,热心为本单位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生活,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上取得明显成效,为本单位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联系实际,深入调研,积极探讨工会工作的方法和规律。
2、热爱工会工作,工作有思路,乐于为教职工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组织能力强,工会工作成绩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主动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心声和愿望,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拥护,能够带领教职工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各级工会的文件精神,政治信念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义务。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主人翁责任意识强,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工会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骨干力量,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二、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
1、先进基层工会采取自主申报、学校评比的办法,各分会全面地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工作,准备好书面材料。
2、校工会于
3、在各部门工会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校工会掌握的全面情况,由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工会主席进行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分会主席的工作表现情况和所在单位的工作成绩进行研究,最终投票产生。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
由各基层工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单位党政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民主推荐人选,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评选范围及比例
1、先进工会集体的评选范围:全校各单位(部门)工会分会
比例:全校分会总数的20%。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范围:专(兼)职工会干部、各分会主席
比例: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分会主席总数的30%。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全校工会会员
比例:各分会全体会员总数的6%。
四、时间安排
五、表彰
被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校工会颁发奖状或证书,发布表彰决定,通过校报、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布。
六、要求
1、各分会要在所在单位的党总支领导下,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确定推选对象时,要按照民主程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山东轻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