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3作者:设置

关于开展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奉献一份爱心,资助您身边需要资助的人” ,“携手慈善、共创和谐”。通过开展“一日捐”活动,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的良好氛围,树立高尚师德形象,为帮助贫困学生、救助特困群体奉献一片爱心。

二、捐款原则

1.捐赠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

2.捐赠主体: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3.捐赠标准:不低于个人1天的收入。

三、活动安排

1531前,各分会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263前,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捐赠(个人登记)。

367前,分会会将捐款登记表电子版发至ghisb@spu.edu.cn,同时将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409)。

4.学校计财处按照个人登记的数额从6月份工资中扣留捐款,统一上缴。

四、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稍后发至各分会主席邮箱)进行登记、统计。

2.各级党、政、工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捐赠。

 

山东轻工业学院慈善工作站

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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