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会员: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根据《工会章程》、《工会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缴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收缴为2011年度工会费。
2、缴纳标准为:(职务工资+等级工资)×0.5%×12个月,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本年度会费按照2011年1月份工资标准收缴。
3、2011年新来教职工会员会费交纳标准为:(职务工资+等级工资)×0.5%×本校实际工作月数。尚未申请入会的新教职工,请从工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于
4、今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免交本年度会费。
5、各分会要按照上述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统计,在
6、各分会缴纳的会费,校工会按照100%的比例返回各分会作为分会活动经费。返还到各分会的会费由计财处统一管理,由各分会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和《关于工会分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使用。
7、各分会要在二级教代会上将2008年以来分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以适当形式向会员公布。
工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