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子女小学就读学费补助登记的通知
各分会、各
2012/2013学年度我校教职工子女小学就读学费补助登记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必须出具子女现就读小学证明(附件1)和本人所在单位证明(附件2)。往年正常补助学费者无需重新登记,但学籍变动者必须重新登记并注明,同时出具就读学校证明。双职工限一方申请。
二、附件1、2纸质版须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于
三、 因各种原因造成小学在校学习时间超过6年者不予补助。
各分会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登记。
工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