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摇号说明
1、职工选房顺序按照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个人)摇号排序规则执行。
2、摇号采用摇号机进行。
3、入围的家庭户和个人户统一进行摇号,选房时按照摇号排序结果分别进行选房。
二、选房要求
1、选房家庭和个人根据选房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选房。
2、选房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现场选房的,选房人应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人将书面委托书(一式两份)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于
3、家庭户3人(含)以上的限选二室户型,家庭人口2人(含)以下的、单身职工限选一室户型。
4、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选房顺序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5、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个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具时间为准。
6、选房后,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所选房号不得更改。
工会 后勤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