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会员: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1、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事业编职工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工资中的前两项)的0.5%缴纳会费。
2、经学校研究决定,非事业编合同制职工的缴费标准为岗位工资的0.2%。
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会费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二、收缴范围
我校事业编职工和非事业编合同制职工
三、收缴办法及执行时间
1、各分会主席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规范化、制度化。每年4月20日、9月25日前以各分会为单位统一收缴会费。
2、各分会收缴会费全部上交计财处存于各分会账户,用于开展活动。
齐鲁工业大学工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